煤矿用移动类阻燃型额定电压1.9/3.3kV及以下采煤机金属屏蔽软电缆
用途:本产品按MT/T818.4-1999制造供货,适用于额定电压0.66/1.14kV和1.9/3.3kV采煤机及类似设备,作连接电源用软电缆。
使用条件:
1)电缆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90℃。
2)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为电缆直径的6倍。
型号、名称及用途:见表1
表1
电缆结构形式截面示意图:如图所示。
规格、结构:见表2、表3。
表2
注:监视线芯绝缘外径应与动力线芯绝缘外径相当。
表3
注:监视线芯绝缘外径应与动力线芯绝缘外径相当;MCPT无监视线芯。
技术要求:
1)动力线芯采用乙丙橡胶为基料的绝缘胶料,其性能应符合GB/T7594.8-1987中XJ-30A型规定。
2)控制线芯绝缘应采用GJB733.1附录E规定的聚全氟乙丙烯或具类似性能的材料,成品电缆绝缘抗张强度应不低于13.8MPa绝缘伸长率不小于100%。控制线芯不少于3根,芯线截面2.5mm2或4mm2.
3)绝缘线芯浸入水中12h之后,Uo/U为0.66/1.14kV的电缆应进行3kV、5min的工频电压试验;Uo/U为1.9/3.3kV的电缆应进行6.8kV、5min的工频电压试验。试验工程中不应发生击穿现象。
4)绝缘线芯应经受吸水试验,1~14d电容增率≤10%,7~14d电容增率≤3%。
5)动力线芯的绝缘电阻,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表4
6)其他电气、机械物理性能、耐燃烧(阻燃性)性能等要求,按MT/T818.1的有关规定。试验方法按GB/T3048、GB/T2951、MT/T818.1及MT386标准规定进行。
包装、交货长度要求:
①电缆应整齐卷绕在电缆交货盘上,每盘只允许卷绕同一型号同一规格的电缆,电缆端头必须紧密包封。
②交货长度应不小于200米,短段电缆应不超过总长度的10%,计量误差不超过±0.5%(或按双方协议商定长度交货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