钢丝铠装电缆的悬挂与连接要求
(1)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小于30度的井巷中,应用吊钩悬挂电缆;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大于等于30度的井巷中,电缆应当用卡子、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敷设,且所用夹持装置应保证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至损坏电缆。
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电缆,应有适当的驰度,并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够自由坠落。电缆的悬挂高度要适宜,使得矿车掉道时不会将其撞击。
在水平或倾斜巷道中;电缆悬挂点的间距不应超过3m;而在立井井筒中,该间距不应超过6m。
沿钻孔敷设电缆时,钻孔必须加装套管,电缆必须绑在钢丝绳上。
(2)不应将电缆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,也不得使其遭受淋水或滴水,并严禁再其上悬挂任何物件。
当电缆是同风压或供水钢筒之类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,必须使其处于这些管子上方,并与他保持在0.3m以上的距离。
原则上应将电缆同橡皮管之类易燃物分挂在巷道两侧,若非在一侧不可时,则应使它相互间距0.3m以上的距离。
(3)井筒和巷道内的电话信号电缆,应同
电力电缆分挂井巷的两侧;若做不到,则在井筒内应将其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.3m以外处;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且保持0.1m以上的距离。
当高、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的同一侧时,他们应有0.1m以上间距。为便于摘挂,两
高压电缆和两低压电缆的间距均不得小于50mm.
(4)沿井下巷道内的电缆,在每隔一段距离(一般不大于100m)处,在拐弯或分支点上,以及在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,都应在吊钩或夹持装置上悬挂标志牌,并在牌上注明号码、用途、电压等,以便识别。
(5)为便于检修和维护,立井井筒中所敷设的电缆原则上不应有接头,但如因井筒太深确需有接头时,则应将其安排在中间的水平巷道内。
(6)敷设在同室内和木支架井巷中的电缆,必须将其黄麻皮剥落,并应定期在其铠装层上加涂防锈漆。穿墙的电缆部分应用套管保护,并应严密封堵管口。